北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北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建施〔2025〕83号
市辖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现将《北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3月17日
(联系科室: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9-2032291、
物业管理科 0779-2032355)
北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程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北海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关于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做好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按“建制度、堵漏洞、严处理、强监管”的原则,聚焦当前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非法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源头监管,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配合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偷倒偷排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工程建设前置化管理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参建单位办理报监报建手续时,要告知其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措施和分类处置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经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佐证材料。
(二)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实施分类管理和源头减量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要包括建筑垃圾处置量、分类收集、堆放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回收利用、运输单位、处置地点、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等内容,并将经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通过的方案公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各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类实施分类堆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参建单位要落实减量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制度,合理利用符合回填条件的建筑垃圾进行回填,通过设计深化、施工组织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精细化管控等方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三)获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签订运输合同
对产生的建筑垃圾无法内部平衡消化需要进行外运处理的,相关项目参建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运输。运输建筑垃圾前,施工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要与运输处置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包含以下材料:与交通运输部门签订的运输行为规范协议,资质证明、运输车辆证明、垃圾准运证、车辆准行证等相关证件,运输负责人及公司委托书,配备管理人员、车辆、司机清单等。
(四)加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
建筑工地方面。一是在施工场地内划定建筑垃圾分类贮存场所,分类收集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其他废物。二是依据相关技术要求设置围挡、公示牌、喷淋降尘设施,工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道路硬底化。三是定时对施工现场酒水降尘,对裸露泥土以及建筑垃圾及时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四是配置专职从事建筑垃圾装载与运输车辆冲洗的监管员,设置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工地的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不得允许有未密闭、车体不洁、车轮带泥、车厢外挂泥等情况的车辆出场,应当设置沉淀设施和废水回流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五是鼓励设置视频监控、计量称重等设备,记录车辆出入以及建筑垃圾种类、数量等信息。六是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七是按要求建立完善并定期报送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相关工作台账(详见附件1中的附表1)。
物业小区方面。居民装饰装修房屋的,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装修垃圾,并承担运输、处置等费用。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设置装修垃圾暂时存放场所;不具备设置条件的或者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应当投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的装修垃圾暂时存放场所。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引导业主有序堆放或处理装修垃圾,及时劝阻建筑垃圾乱堆放行为并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台账(详见附件1中的附表2)。
(五)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清单
一是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按工作要求填写表格(详见附件2中的附表1-4),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工作要求填写表格(详见附件2中的附表2),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去向及处理进行跟踪,形成工作闭环。二是保管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建筑垃圾运输合同等相关文件。
(六)加强巡查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区建设开发局要加强对所监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对发现存在建筑垃圾处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属地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工作部署
(一)集中整治阶段(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
1.抓紧部署实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力量,全面动员部署,压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2.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及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查漏补缺,提升排查整治工作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机制,特别是要收集完善2018年以来的建筑垃圾管理台账资料,并及时报送我局。对发现存在建筑垃圾处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属地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3.积极巩固提升。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强化管理措施,为巩固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成效打好基础,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二)常态化管理阶段(2025年4月起)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检查,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坚持系统治理,常抓不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阶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同,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台账,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组织人员力量统筹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坚决落实严监管要求,采取“疏堵结合”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失职失责或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政策解读及时反映进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完善台账,定期报送。各级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工作数据、资料、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影像视频等工作材料,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包括整治及管理工作台账、违法线索移交情况及典型案例等)并于每周一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材料报送电子邮箱:bhszjj_zak@beihai.gov.cn(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庞韦、李柄秀,联系电话2032291)、bhszjj_wyk@beihai.gov.cn(物业管理科,联系人:梁国强,联系电话:20332355)。
附件:1.工作台账检查表(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
2.北海市建筑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文件下载:
附件1.工作台账检查表(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docx
附件2.北海市建筑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制定指南.docx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97337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