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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关于推行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及更名审核、审批事项电子化审批的通知

2025-03-21 16:18:53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审批进程,我局决定实行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及更名审核、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流程电子化审批事项范围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及更名审核、审批两个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并核发电子证书。自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之日起,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不再受理该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二、办事流程

(一)申请

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切换“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搜索“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或“市管权限的地名更名审核、审批”→在线办理,如实填报相关材料。

(二)审批

住建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予以受理,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批通过后,将出具批复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退件处理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三、其他事项

各申请企业务必如实填报数据信息和上传图片,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企业,一经查实,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呈程3378036)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99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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