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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关于确定市级公租房配租家庭李春梅类别的公示

2025-08-30 08:52:44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 号)文件规定,经李春梅提交《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2025年8月18日),幸福城公租房小区2 号楼1206室保障家庭(原申请人石军2024年5月21日去世,现更改申请人为李春梅)家庭类别为Ⅰ类。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8月27日- 8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反馈电话:2174252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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