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高新区、让胡路区、林甸县、杜蒙县、肇源县均不同程度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堆存于路边沟、林地或水坑内等问题,影响人居环境。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三、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排查整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印发《关于举一反三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导林甸县、肇源县、杜蒙县住建局按照本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整改第三轮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
2.先后印发《大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质效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排查整治。
3.赴县区调研督导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县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管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总体稳定。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建设科
七、受理电话:0459-6293611
八、受理地址:高新区建设大厦1310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32/202504/c05_3763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