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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住房“以旧换新”最新发布!首批收购100套,这样申请→

2025-08-20 10:24:53

丽水第二期住房“以旧换新”来了!

首批收购100套旧房

涉及中心城区、水东、联城三大区块

想要换“好房子”的市民别错过!

8月12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推进“好房子”以及第二期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相关情况。

市建设局局长叶建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柯平松,市城投集团副总经理金萍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雷蕾主持发布会。

丽水如何推进“好房子”建设?

第二期住房“以旧换新”

有哪些政策支持?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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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

今年我市印发了《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快住宅品质提升,开展“好房子”建设试点,并为试点提供了系列政策支持。

今年4月底,市建设局印发《丽水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导则从全流程优化设计、全维度明确指标、全周期强化配套三个方面对纳入“好房子”试点的项目进行提升,努力让居民生活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

第二期住房“以旧换新”政策

实施时间和参加范围

实施时间:2025年8月至2026年4月30日,首批收购100套“旧房”,后继结合实际继续推进。

参加范围:“旧房”收购范围包括三个区块内10年以上房龄的住宅。

区块一:中心区块范围。北至北环路,南至大猷街,西至教工路,东至好溪路。

区块二:水东区块范围。北至东地路,南至新和路,西至东环路,东至金丽温线。

区块三:联城区块范围。北至绕城公路(北),南至城北路,西至绕城公路(西),东至长深高速。

“新房”房源包括市属国企开发所有楼盘的未售商品房,如观湖轩、湖畔山居、江上春风居、泊云庭、惠风和院等。

申请条件

房屋用途为住宅,具有独立不动产权,且产权清晰、无查封冻结、无行政限制、无抵押、无担保,建成年限在2014年12月31日前。

换房群众可用一套或多套旧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房、车位及储藏间;新房配套的车位和储藏间可由旧房总价全额抵扣,剩余旧房总价不高于所购新房(不含车位和储藏间)总价的80%。

换房流程

换房按照报名登记、选定房源、房屋复核、旧房评估、收购洽谈、协议签订、旧房过户、物业交接的流程进行,大家可以关注各国企公众号,也可以到感兴趣的楼盘售楼部进行现场咨询。其中,按照《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市区完成“以旧换新”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旧房”交易税费留存地方部分100%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以旧换新”活动较第一期有三方面升级,更贴合市民换房需求:

• 旧房收购范围扩大,从老城区延伸至中心区块、水东区块、联城区块的多数10年以上住宅,更多业主可参与。

• 新房选择增加,涵盖市属国企全部楼盘,包括在售的观湖轩等及即将上市的泊云庭、惠风和院,后续新盘也将纳入。

• 政策支持加强,旧房抵扣新房总价比例从70%提至80%,新房价格更优惠。

当前,房地产市场进入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主的新阶段。下一阶段,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市场形势,精选大洋路两侧、花园路与丽青路交叉口东南侧、原汽车东站等优质地块,有序进行出让,为“好房子”建设提供优质空间载体。

另一方面,围绕“好房子”目标实现,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好政策助力“好房子”建设,通过《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明确社区养老、托育、公共连廊等配套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引导房地产开发商,从注重速度、数量,转向追求高质量、好服务,提升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建水平,促进邻里共享。

究竟何为“好房子”?“好房子”不仅要有好区位,还要有好品质,更要有好服务。近年来,包括丽水城投在内的各大市属国企,通过设计创新、服务优化等多方面举措,结合丽水城市更新与住房保障政策,全力践行“好房子”理念,助力丽水居民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5/8/19/art_1229219409_59000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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