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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宣城市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12-30 17:44:57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9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宣城市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积存渗滤液约12万吨,日处理能力仅150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厅城市管理监督处,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重点措施

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特别是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对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固定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渗滤液移动处理设备,渗滤液最大处理能力由150吨/日增加到 200吨/日;加强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管理,确保出水达标排放。2023年处理积存渗滤液5万吨,2024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规范处置。

四、目标任务

渗滤液处理达标准后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泾县2023-2025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二次合同》,泾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泾县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由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泾县城管局”)委托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行管理。同时,泾县城管局作为甲方,不定期组织对泾县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实效,进行检查、考核。

2.2022年9月,泾县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企业对渗滤液固定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2023年5月,又增设一套渗滤液移动处理设备。目前,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由(进水)150吨/日,增加至(进水)200吨/日(固定站、移动站的进水处置能力均为100吨/日,出水处置能力均为70吨/日)。

3.2022年9月至目前,泾县城管局分别委托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步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臻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泾县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运营维护。经现场查看,各项在线监测数据指标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填埋库区周边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物检测报告也均未出现超标值。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20日,泾县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共处理该填埋场库区积存渗滤液101049吨,其中,2023年,处理积存渗滤液50165吨。2024年10月20日起,因渗滤液调节池液位过低,泵机已无法从池内抽吸渗滤液进行处理,库区渗滤液积存量降至最低点。

4.2024年11月,泾县城管局委托安徽澳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专家评审结论为“在采取覆膜、封场等措施后,隔绝了渗滤液中混入雨水的问题,有效控制了渗滤液的产生量,目前渗滤液调节池积存渗滤液一直保持在3000吨左右的稳定状态,污水处理站200吨/天的处理能力可以满足处理需求,因此落实现有环保措施后,无环保隐患及风险,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解决;渗滤液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综上,本次督察发现的环保问题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责任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责任单位〕:0551-62871550;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责任单位〕:zjtcgc@126.com。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uancheng.gov.cn/News/show/1602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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