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系统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系统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系统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9月7日
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系统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省纪委办公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精神要求,根据省住建厅《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住房和城市更新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涉企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公正文明,助力创建良好的住新营商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5年8月至12月,集中开展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省委和省住建厅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
1.整治乱收费。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行为。
2.整治乱罚款。包括:无依据罚款或擅自设定罚款项目,无执法资格的主体实施罚款,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议价罚款”“顶格罚款”,随意罚款;执法活动与利益挂钩,下达罚没考核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重复罚款、多头罚款、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行为。
3.整治乱检查。包括:检查标准不统一,无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违规实施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严重妨碍正常生产秩序;要求经营主体提供赞助、无偿服务,增加经营主体负担等行为。
4.整治乱查封。超权限实施查封。
同时,持续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其他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禁止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
(二)各级交办督办的问题
1.省纪委监委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交办的问题。
2.巡视巡察反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发现的问题。
(三)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中自查自纠排查的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查纠问题。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全面排查信访问题、罚没收入异常地区案件评查反馈问题、上级督办交办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发现问题等,分类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2025年以来涉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暂未处置和无实质性进展的线索强化跟踪调度,督促加快办理进度。
(二)强化整改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服务大局的整改原则,结合行政执法行为不可逆的客观实际,对能够整改的,通过补正或改正执法行为、撤销或部分撤销执法决定等方式及时整改到位;对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撤销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害等执法问题,可通过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落实责任追究等方式视同整改,并备注予以说明。局机关党委、行政审批科、房产市场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市政管理科、房产物业监督科等科室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用好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提醒督促函,纠正、处置本行业及县、市、区相关部门涉企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将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三)深化以案促改。积极推动重点疑难问题的化解工作,以案警示、以案促学、以案促干,确保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加强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标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专项监督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分类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督察、执法、检查行为,积极配合推进省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
(四)推进长效长治。结合涉企执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建立从“整治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编制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避免“同案不同罚”,从源头上纠正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局领导牵头,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办理、情况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问题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二)强化整治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实行台账管理,对照全面查纠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销号管理。对问题整治销号,实行“双签字”制度,每个问题销号,须经同级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才能向上级报送完成整改销号。
(三)确保工作进度。要把握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对照整改销号。特别是省纪委监委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移交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迅速组织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问题在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每周三之前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问题整改清单》。
(四)严明工作纪律。坚持真改实改、动真碰硬,深化以督促改、以案促改;坚持从严整改,务实整改,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强化督导帮扶,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检查验收,对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XX县(市、区)XX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附件:xx县(市、区)xx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问题整改清单.pdf
原文地址:http://zjj.suizhou.gov.cn/fbjd/zfxxgk/zc/qtzdgkwj/tzgg/202509/t20250908_13636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