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公示
2025-11-07 09:19:46
为了加强梧州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继承和弘扬本市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梧州市实际,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梧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在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11月3日,暂未收到群众相关意见。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hdjl/zjdc/t2613448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