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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关于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的公告

2025-10-24 09:08:5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建设计〔2025〕180号)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为摸清各类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平顶山市全域范围内,含各县(市、区),以历史上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的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调查范围,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工矿等区域为补充,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实事求是,在县(市、区)域内重点征集以下五类线索,涵盖但不限于: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二、征集要求

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具体位置,如XX县(市、区)XX街道XX路段、XX社区周边等;

2.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历史事件发生地、传统产业聚集区、独特建筑风格等);

3.现存历史遗存情况(如古建筑、古树名木、老店铺、工业设施等);

4.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

5.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一)提交方式

1.邮箱提交:将线索材料发送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pdscsgxbg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老城区老街区线索+线索名称。

2.现场提交:前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提交书面材料(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大厦1108办公室)。

3.咨询电话:0375-2633618。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四、工作要求

(一)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二)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

温馨提示:本次线索征集旨在全面掌握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状况,您的每一条线索都将为守护城市记忆、传承历史文脉提供重要支撑。期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为平顶山市历史文化保护贡献力量!

2025年10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zjj.pds.gov.cn/contents/36457/723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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