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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住建局关于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行“黑黄绿”牌 管理的通知 2019年5月25日

2025-10-24 09:08:21

各县住建局,梁园、睢阳住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

为有效控制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我局决定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黑黄绿”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黑黄绿”牌施工现场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施工现场挂“绿牌”。

1.施工企业成立扬尘治理领导机构;2.建设单位扬尘治理措施费及时拨付,施工单位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各方能各负其责;

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硬件设施符合要求、扬尘治理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

4.扬尘治理日常检查、制度落实到位,扬尘治理档案资料整理及时、齐全。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现场挂“黄牌”。

1.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未成立或未有效开展工作;

2.施工单位未按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实施,监理单位未有效管理;

3.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被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

4.裸露土方(土地)未完全覆盖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未覆盖;

5.施工现场地面浮尘较厚,地面未洒水降尘清扫;

6.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现场挂“黑牌”。

1.因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机构通报批评或约谈;

2.因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

3.在上级有特定要求阶段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扬尘治理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落实扬尘治理相关要求;

4.土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自动冲洗台未有效使用,沉淀池长期不清理,出入车辆冲洗不彻底;

5.施工现场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6.现场挂“黄牌”后,3日内整改不到位,或者未向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整改回复报告。

二、实行“黑黄绿”牌动态管理制度

1.挂“绿牌”施工现场正常施工,若现场扬尘治理能长期保持达标状态,将长期悬挂“绿牌”。不能保持的,将按情况适时更换为“黄牌”或“黑牌”。

2.挂“黄牌”施工现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约谈警告整改,可正常施工,但施工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经整改验收扬尘治理达标的,“黄牌”更换为“绿牌”,纳入常态化管理。整改验收仍不达标的,将立即升格为“黑牌”。

3.挂“黑牌”的施工现场,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经整改验收扬尘治理达标的,更换为“绿牌”。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工整治。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黑黄绿”牌是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状态标志牌,挂牌及日常监管工作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区自行制作。建设工地“黑黄绿”牌尺寸统一为21cm×29.7cm,材质分别为黑、黄、绿色亚克力板,挂在房屋建设工地大门外醒目位置。

(二)不按要求悬挂“黑黄绿”牌的施工现场,或擅自更换悬挂位置,及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三)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动态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暗访,对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达标情况,按照“黑黄绿”牌管理制度,实施动态调整。对“黑黄绿”牌施工现场加大巡查频次,重点监控,确保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zjj.shangqiu.gov.cn/zwgk/zc/hzgfxwj/content_22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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