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106号《关于加强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规范管理的建议》(经济类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建函〔2025〕45号
办理结果分类:A
关于桂林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
2025106号(经济类58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民主建国会桂林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规范管理的建议》,该提案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对推动我市房地产经纪规范管理有积极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采纳。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房地产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产交易环节扮演重要角色,为买卖双方搭建了沟通的平台,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一直是我局重要工作之一,合法合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仅能给双方带来较好的服务体验,而且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提案提出问题的办理情况
(一)针对“中介公司成立门槛低,从业人员缺乏规范管理”问题。目前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没有具体法律法规要求主管单位进行考核,房地产经纪机构属于企业机构,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优胜劣汏管理。我局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主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年度抽查、及日常12345政府热线投诉处理进行监管。
(二)针对“行业主管部门长期缺位,容易形成管理真空”问题。今年1月-7月以来,我局一直在不断加强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一是通过双随机,公开对全市12家房地产中介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25个投诉件进行了处理,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事中介服务过程中未能达到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标准,中介佣金及租房定金等相关费用纠纷等。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处理,加强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监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针对“炒卖二手房、虚假宣传、唱衰城市等乱象频发”问题。按照现行规定,房产销售自媒体不需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对于房产销售自媒体的监管,目前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监管:一是今年一季度住建部房产司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的意见调查情况表》,收集了如何规范房产地产领域新媒体平台等相关问题。后期住建部如对房产销售媒体的相关规定出台,我们将全力做好政策配套和落实。二是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广告内容监测,对于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对涉事的广告主体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整治恶性竞争,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通过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维护市场秩序。
二、提案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建议。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规定,我局将继续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通过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抽查力度。同时做好相关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成立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协助主管部门规范行业行为”建议。
2003年经桂林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了桂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该协会主要工作为:制定行约行规,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持续为会员单位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积极配合各管理部门完成在数据统计、市场调研、专项整治等工作,确保执行到位。目前,由于受到房地产市场下行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冲击,桂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仅33家会员机构,其中房地产经纪机构12家、评估机构16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5家。今年以来,我局指导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重新修订完善了《桂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公约》。
(三)关于“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从业人员设立门槛”建议。
2017年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10号)要求,房地产经济机构不再单独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现阶段,为了更好规范管理房产经纪市场的中介机构及中介从业人员行为,自治区住建厅已着手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局将积极跟进,按照新的要求加强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四)关于“加大行业监管检查,对严重违反行业规范的机构、人员进行公示,甚至取消其从业资格”建议。
桂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自2019年起开始发布《桂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桂房中协[2019]6号)、《桂林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分支机构星级管理办法》(桂房中协[2019]1号)、《桂林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管理办法》(桂房中协[2019]2号)等管理办法。并通过诚信评价平台对房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行业黑名单进行公示。
三、深化提升提案办理的措施
我们将以深化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实地检查力度,对中介机构存在的严重不诚信行为加强处罚力度;通过协会的诚信评价平台进行公示,从而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秩序。
(二)积极加强与房产中介协会沟通联系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房产中介行业的发展情况、动态;继续推进中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等工作,充分发挥中介协会沟通桥梁的作用。
(三)积极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工作联系,继续做好房屋中介的全方位监管,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推动交易数据向社会公布,积极配合上级引导媒体更好的服务行业。
以上就是我们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主管领导:刘江帆
具体承办人:黄一鑫 联系电话:1827839836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印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gzdt/202510/t20251013_2921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