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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揭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配租方案

2025-09-05 08:39:57

根据《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揭府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配租范围

揭阳市中心城区(榕城区、揭东区)。

二、配租对象

配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三、房源情况

目前可配租房源共135 套(配租时以实有房源进行配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位于市区义和东路以南、仙彭路以东的揭阳市区保障房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98套。其中:一室户型共 80 套,每套面积约40平方米(以实际房源面积为准,下同);二室户型共 18 套,每套面积约60平方米。

(二)位于市区环市北路以南、晓翠路以西(即市区原纺织品市场)的惠民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37套,其中:一室户型共3套,每套面积约44-48平方米;二室户型共34套,每套面积约49一83平方米。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下同)

1.在揭阳市区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或拥有企业股份、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4.家庭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人均申报收入低于32898元(2024年度揭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生育三个子女、孤、老、病、残、环卫工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安排实物配租。

(二)外来务工人员(非揭阳市区户籍)

1.在揭阳市区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或拥有企业股份、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在本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新就业人员

1.在揭阳市区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或拥有企业股份、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持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满8年;

4.已与揭阳市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揭阳市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下同)的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收入纳税明细等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2);

4.家庭财产状况相关材料(如拥有汽车的,需提交车辆行驶证;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下同);

5.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生育三个子女、孤、老、病、残、环卫工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非揭阳市区户籍)

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家庭财产状况相关材料;

4.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新就业人员

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家庭财产状况相关材料;

4.毕业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提供工作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六、申请、受理和审核

(一)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由用人单位对照申请条件初步审核后,统一向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等情况,并同意住房保障有关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公示。

(二)初审

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就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于9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复审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复审,于10月15日前将复审合格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审核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六)公示

住房保障申请的审核结果,由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保障范围。

七、配租

(一)经审核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每户只能选择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二)分二批进行配租:第一批:优先配租给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第二批:若有剩余房源则配租给2025年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

八、其他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过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

(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四)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等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后续工作

配租结果公布后,由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与配租对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完成交房手续。配租对象放弃所配房号或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租房配租资格。

附件: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收入纳税明细操

作指引(简要流程)

相关附件:

附件1-1.揭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xlsx

附件1-2: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收入纳税明细操作指引(简要流程).docx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965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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