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关于取消刘珺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结果的公示
2025-09-03 08:55:17
2025年8月,刘珺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申购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我办同意取消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取消刘珺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取消刘珺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序号 | 退出保障主申请人姓名 | 其他共同申请人姓名 | 退出项目名称 | 退出原因 | 保障资格 | 作废的准购证编号 | 备注 |
1 | 刘珺 | / | 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 自愿放弃申购 | 取消 | 2019-0175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59144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