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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

2025-09-02 09:30:27

洪住建字〔2025〕99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部署,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存在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我局定期梳理并公布典型案例,现将第一批案例印发给你们。

附件:南昌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

南昌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

一、南昌县

1.南昌县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由深圳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提供服务。业主反映该小区存在楼道的水电井无底板,存在坠落的安全隐患的问题。县住房保障中心收到业主反映问题后,立即启动物业服务履约督导机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及时约谈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目前,物业公司已按流程利用小区公共收益对楼道中无底板的水电井加装了不锈钢防坠网,解决无底板水电井的坠落风险,保障了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贤县

2.进贤县丽景花城小区,由南昌金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小区物业公司存在化粪池清理不及时,堵塞导致污水外流问题。进贤县住房保障中心收到业主投诉后,立即启动物业服务履约督导机制,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赴小区实地核查,确认化粪池堵塞系物业日常维护不到位所致,并立即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对该物业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于48小时内完成化粪池全面清掏、管道疏通及破损设施修复,彻底解决污水外流问题,同时,要求物业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建立公共设施定期巡查制度,完善化粪池、排水管网等设施的年度维护计划,公示维修服务电话,及时响应业主报修。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完成化粪池清掏疏通与设施修复,建立的制度和计划,获得业主一致好评。

三、东湖区

3.东湖区红原星城小区,由南昌市青悦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业主反映该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涉嫌挪用、侵占公共收益行为。东湖区住建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物业公司和董家窑街道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结合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公示的《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情况说明》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南昌市青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双公开”公示要求,定期公示公共收益,但确实存在侵占公共收益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分别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及物业公司法人,并下达限期整改单,要求该物业公司5月底之前将侵占的公共收益退还至共管账户内。南昌市青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5月30日将侵占的公共收益31.06万元全额退还至红原星城小区共管账户。

四、西湖区

4.西湖区众鑫城上城小区,由江西名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业主反映该物业公司未按照市住建局要求将32.64万元公共收益转入“共管账户”。西湖区住建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物业公司和桃花街道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结合该小区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江西名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双公开”公示要求,定期公示公共收益,但确实存在未将公共收益转入“共管账户”的行为。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分别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及物业公司法人,并下达限期整改单,该物业公司承诺会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将32.64万元全额转至众鑫城上城小区共管账户。

五、青云谱区

5.青云谱区悦湖华院小区,由南昌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业主反映该物业公司公开的公共收益明细不具体,且部分用于支付保洁费。区住建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该小区于2024年11月份交付使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公共收益的50%为物业服务企业扣除的合理管理成本。目前,小区公共收益收入合计为4293.58元,公示扣除保洁等合理管理成本为10200元,确实超出了合同约定比例。区住建局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重新核算公共收益及其合理成本等情况,将属于业主部分的公共收益立即返还至公共收益账户。目前,物业公司已重新公示公共收益情况,收入合计为4293.58元,并全部转至小区公共收益账户。

 

原文地址:http://zjj.nc.gov.cn/nczfbzglj/fgxw/202508/18b0dc6695bb434596bb84d09b90b6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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