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州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体部署,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工作要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昌吉州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二、整治对象
全州范围内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利用小区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昌吉州住建局 0994-2321693
昌吉市住建局 0994-2345532
玛纳斯县住建局 0994-6652512
呼图壁县住建局 0994-4518201
阜康市住建局 0994-3230126
吉木萨尔县住建局 0994-6924028
奇台县住建局 0994-7371318
木垒县住建局 0994-4826186
欢迎广大群众对物业服务企业各类违规行为提供证据和线索,我们将依照相关规定核查办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www.cj.gov.cn/p123/tzgg/20250430/356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