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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闲置房源常态化申请分配的公告

2025-04-22 11:02:42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和市住建局等9部门《关于对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的十二条措施》(淄建发〔2023〕109号)规定,结合我区有大量闲置房源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闲置房源的使用效率,我区将继续实行常态化公租房实物配租,现将相关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房源情况

截至4月8日,经清点、维护、现场查看房源后,共有179套房源满足分配条件,具体房源明细见附件。

二、配租家庭范围

1.取得《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的住房困难家庭。

2.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登记转换成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家庭。

三、配租方式

公租房分配按照“先到先选、随到随选”的原则进行配租。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公租房织摇号(排序)选房。城市低保(城市特困)家庭、退役士兵家庭、一二级残疾家庭等有特殊情形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保障家庭选房后放弃的,两年内不允许再次报名参加公租房摇号(排序)选房。

1.摇号(排序)时间:按照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知的时间为准。

2.报名确认地点: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中心路54号)二楼安居保障科。

3.摇号(排序)配租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场所。

四、选房规则

1.按照实际报名确认人数采取现场公开摇号(排序)办法进行。

2.摇号(排序)、选房要求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参加,申请人姓名应与《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登记的申请人姓名一致。

3.申请人本人因故不能报名和选房的,可委托其代理人摇号(排序)、选房。委托代理人须持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授权书》。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安居保障科、房管科,联系电话:2348975、2348715。

附件:博山区闲置公租房房源明细表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9日

博山区闲置公租房房源明细表
序号房间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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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52.3014/doc_67fdae435fd8f7e3b8717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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