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起草说明
2025-10-22 08:58:35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8】37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中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2025年4月,我局公开发布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科室对2025年3月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制定或实施科室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局法规科进行审查汇总,形成了最终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经各科室申报,法规科审查确定,本次共清理文件9件,保留23件。文件清理结果需按照流程公开征集意见,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原文地址:https://zjj.shangqiu.gov.cn/zwgk/zc/hzgfxwj/content_2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