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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9-26 10:41:09

目 录

第一部分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职责主要有:负责加强我市燃气行业的统一管理,保障供气、用气安全。

二、机构设置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05.2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5.2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5.26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5万元,占96.8%;项目支出3.36万元,占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2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5.2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5.26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26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万元,占15.3%;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79.93万元,占76%;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其中:基本支出101.85万元,占96.8%;项目支出3.36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95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21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1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36.17万元,支出决算为7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3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31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并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市外办批准的国际交流合作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等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0辆。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燃气处管理性支出”项目因机构调整,由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绩效评价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系非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单位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2024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原合肥市燃气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共9张).pdf

 

原文地址:https://cxjsj.hefei.gov.cn/zwgk/tzgg/18883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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