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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2025-09-26 09:26:07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指标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技术和造价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

(五)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技术服务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六)承担建筑职业介绍和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服务、信息采集等事务性工作。

(七)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八)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7个包括综合科、工程质量服务科、工程安全服务科、工程造价服务科、标准及执业服务科、公用事业服务科、科技推广服务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工程安全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不断加强;科技推广服务有序推进;工程造价服务不断强化;公用事业服务稳步推进;标准及执业服务扎实开展。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760.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15万元,增长25.43%,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相应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18万元,增长7.8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760.2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50.9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1.62万元,增长7.38%,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相应社会保障缴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9.3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56万元,增长61.59%,变动原因:结转上年待支付日常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总计760.2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51.4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3.83万元,增长7.72%,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及相应社会保障缴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

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本年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8.8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8.60%,变动原因:结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50.9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0.88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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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OpennessContent/show/535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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