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2024年度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2024年工作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山东建设等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切实抓好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有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厅党组会专题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召开全省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动员视频会,印发城市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垃圾治理、扬尘治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是严格督导落实。定期调度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联合督导。将各类反馈问题纳入厅包市帮扶重点内容,厅级干部带队开展实地督导,推动相关问题按期保质完成整改。
(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扎实有效。一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截至2024年底,全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87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719万吨/日。2024年全省共处理城市污水52.3亿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预计达98.8%。二是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召开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部署会、视频会,开展现场督导。全省新增28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54%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和水质监测,对发生返黑返臭的城市黑臭水体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并视情约谈,做到即知即改、动态清零。三是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排查城市污水管网,及时改造修复存在破损、渗漏等问题的污水管网,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截至2024年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达到126.16mg/L。四是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科学选择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技术,对暂存、填埋和蚯蚓养殖等处置方式占比过高、发生二次污染等问题,及时整改处置。2024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量95.4万吨(干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五是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召开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视频推进会,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实地核查,建立“一镇一档”工作台账,加快补齐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2024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有效提高。
(三)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一是规范推进垃圾分类。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现场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垃圾分类现场观摩会,制发《山东省规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首创开展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级管理试点,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开学季宣传和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引导群众养成分类习惯。截至2024年底,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5%。二是务实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集中行动部署推进视频会和业务指导交流会,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和建筑垃圾治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指导各地加快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规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渗滤液污染处置,严格生活垃圾填埋场后续管理。组织举办全省城乡环境卫生行业培训班,开展全省城乡垃圾治理暗访评估,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更新维护,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截至2024年底,全省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02座,焚烧处理能力达9.08万吨/日,城乡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四是切实抓好城市扬尘管控。举办全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经验技术交流活动,全面加强春季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规模以上各类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四)绿色建筑全面推广。一是建设品质持续提升。发布《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制定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工作导则。全省新增绿色建筑1.58亿平方米、占新竣工建筑比例达到100%,推广二星级标识项目四批25个、三星级标识项目3个,实施省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23个。二是建筑节能降碳统筹推进。在全国率先修订完成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发布《近零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选取一批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431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居建1184万平方米、公建247万平方米。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入推进。实施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强制推广政策。发布实施《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推动光伏建筑规模化发展。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01亿平方米。
二、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以迎接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梳理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隐患,精准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提升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美丽山东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一)着力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开展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回头看”和查漏补缺,有序推进改造修复,巩固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成果;督促未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的县(市、区)加快工程建设,组织专家对完成清零的县(市、区)进行验收。对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巩固整治成效,保持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累计6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指导各地探索实行县域“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方式,建立健全区域化运营控制平台,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能力。
(二)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提质增效转型。指导各地深入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规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分类习惯养成。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问题,多措并举提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水平。
(三)大力实施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行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地方立法,发布《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工作导则》。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83%设计标准,加快发布实施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大力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统筹抓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绿色低碳县城试点、绿色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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