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新疆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5-08-27 09:27:17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的通知》(新建规〔2024〕8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完成了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2024年度信用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形成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诉,并将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jzjtfcc@126.com。企业提出异议的,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党 锐 18199810006 (房地产开发企业)
蒲家武 13899838370 (物业服务企业)
张世丽 13899869810 (房地产估价机构)
袁显玲 18167906818 (房地产经纪机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508/870e972c2f9a4d30b09cdf4184cf22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