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青海省执行降低后的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截至5月8日零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全省9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新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既包括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包括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此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在2026年1月1日起下调。贷款利率调整可直接减轻借款人利息负担,等同于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以一笔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月供将由4136元降至4003元,减少约133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4.76万元。
我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能够有效降低居民购房门槛,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力度,激发居民住房消费积极性,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叠加“提高贷款额度”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能进一步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支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