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知识 关于施工便道的计价争议案例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便道是为满足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修建的道路设施,主要用于保障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通行,便利建筑材料运输以及施工人员往来,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临时设施。然而在工程结算环节,施工便道费用能否另外计取常引发争议。
下面,通过某道路工程的实际案例
探讨固定总价合同下
施工便道费用结算争议问题
案例简介
某财政资金道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建单位,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结算时发生施工便道费用争议。
争议事项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项目临近江边,处于地下水较高区域,设计单位针对施工便道进行专门设计,施工单位按图完成全部工程量且无变更甩项。鉴于合同模式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且招标清单单列施工便道项,双方就结算时施工便道能否扣减发生争议。
双方观点
建设单位
施工便道属于措施项目费范畴,已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临时设施费,不应重复计取,故予以核减。
施工单位
施工便道属于专项设计工程内容,不应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不应扣减。
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意见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该项目合同模式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施工便道无变更无甩项,依合同约定不应核减。
造价纠纷协调现场
案例启示
施工便道计价争议往往与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工程变更的管理及费用归属原则密切相关。施工便道是否单独计价,结算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建议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细化临时工程范围,承包人则应加强施工记录与变更管理,减少争议发生。
文稿来源: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5-05-06/1826756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