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住建局扎实做好村镇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
一、强化县城承载能力。以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为重点,建设了一大批市政道路、供排水管网、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园林绿化、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同时,城镇基础设施逐步向农村延伸拓展,农村路网、电网、通信网、物流网日益改善,全部行政村均实现了“五通七有”,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下乡”发展迅速,农村公共空间面貌与宜居水平日渐提升。
二、推动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一是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全州共有22个乡镇场(建制镇12个、乡5个、国营农牧场5个)。国家重点镇7个、(博乐市小营盘镇、乌图布拉格镇、达勒特镇,精河县精河镇、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哈日布呼镇);自治区级重点镇2个(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目前,全州12个建制镇中接入城镇污水大管网5个,建设污水处理厂7个,接入天然气7个;建设供水管网353.53公里,排水管网156.72公里,道路247.29公里,集中供热面积210.90万平方米。二是打造小城镇示范样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范引领,加强小城镇风貌管控,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按照“风景美、街区美、功能美、生态美、生活美”的要求,自2021年创建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7个,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镇1个,全国边境小城镇建设试点1个(博乐市小营盘镇)。
三、打造宜业宜居和美乡村。一是稳步实施“美丽示范村”建设行动,着重加强乡村风貌管理,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性农房,完善提升村队巷道、垃圾处理等设施,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按照“田园美、生活美、村庄美”的要求,2021年以来共创建新时代美丽宜居示范村样板8个。二是稳步提升村容村貌。依据《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督促指导各县(市)在庭院整治工作中遵循“修、洁、分、美”的原则,对村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积极推进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2023年全州5个村已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24年全州2个村列入第一批自治区传统村落名录,2025年全州4个村列入第二批自治区传统村落名录。
四、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自2020年以来,贯彻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先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农村房屋5.09万户,存在安全隐患的23户房屋均已整改;依法依规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自建房7.96万栋房屋,对存在隐患的房屋数量为经营性自建房169栋、其他自建房共507栋,均已整治销号。2024年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完成自治州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排查413户,对5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用房已完成拆除、新建;完成地震危险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抗震安居防灾工程9户建设任务;完成自治区推送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任务11001栋(均在精河县);75栋1991年以前的房屋完成鉴定。彻底从源头上杜绝城乡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稳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一是全面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对全州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现状进行认真梳理,目前62617户所有农户、7402户脱贫户、10800户动态监测户住房均得到安全保障。二是积极申报宜居农村住房典型案例,2025年已申报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格尼登村、精河县托里镇乌兰当达盖村、温泉县扎勒木特乡博格达尔村等3个宜居农村住房典型案例。
六、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州村容村貌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细化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二是完善体系建设。全州辖22个乡镇场,已建成垃圾填埋场处理11个,垃圾中转站5个,配备农村垃圾转运压缩车14辆、垃圾收运车数量46辆、垃圾运输车辆数量30辆;配备农村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船3579个;配备村保洁员414个。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已有7个乡镇生活垃圾运至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焚烧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6.957万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100%。进入焚烧处理厂的垃圾2.89万吨;进入卫生填埋场的垃圾3.818万吨,采用其他方式处理垃圾0.242万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审核人:周桂姣
原文地址:http://www.xjboz.gov.cn/info/1349/1651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