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纳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与中卫市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物业办”)合并为一个预算单位)、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对本级预算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全额预算行政编制20名、聘用编制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1正4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人防办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科长7名,系统工会主席1名。
(二)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物业办)。编制机构数2个,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1名。其中:事业编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事业编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8名。
(三)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机构数1个,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2名。
二、主要职能
(一)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工作行业管理。
2、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标准。
3、拟定住房保障发规划及相关政策和措施,并指导、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房屋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规范、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济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6、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级、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负责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双重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指导工作,具体负责沙坡头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家庭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沙坡头区住房保障家庭档案管理工作。
(三)物业办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物业和城市供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具体办法和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物业和供热管理工作。
3、负责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初审和等级备案。
4、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参与集中供热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供热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参与政府燃煤采购、设备改造等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统一归集管理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资金。
6、负责受理辖区物业服务和城市供热投诉,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
(四)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能。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现场监督竣工验收程序、竣工备案工作。
(3)负责受理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及质量仲裁工作。
(5)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办法等,编制本地区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办法。
(2)负责沙坡头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市局对两县安全生产进行督查。
(3)负责沙坡头区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并协助市住建局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4)配合市局做好全市建筑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及回复。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负责全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以下相同)建设工程材料、人工、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的调查测算,上报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期发布。
(2)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类别确认工作。
(3)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以及造价调整补充合同的备案工作。
(4)负责制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价办法、计取标准和计算基础,并负责对计取进行核定。
(5)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4、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
负责制定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流程,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学习、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2.25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2.2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9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0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018年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指挥所及信息化建设。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0.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质监站和住房保障中心(物业办)两个单位在编人员28名。虽然公务接待费增加,但未超出“三公”经费可控范围。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全为公共预算拨款,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计划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为福兴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数量为2200套,项目金额为2035万元。
原文地址:http://www.nxzw.gov.cn/zwgk/bmxxgkml/szfhcxjsj/fdzdgknr_49631/ysjsxx_49636/bmys_49637/202106/t20210623_2898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