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明确2025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通知》,为做好克拉玛依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现将各区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77套。
克拉玛依区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77套。
(二)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7户。
1.克拉玛依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户。
2.白碱滩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户。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发放住房补贴户数,确保辖区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二、工作要求
(一)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各区住建局切实有效推进新建、续建项目实施,强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项目全流程监管和月度更新。提前谋划下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筹建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提前实施,争取早投资、早开工、早见效。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各区住建局要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范,严把质量关,强化参建各方责任,开展工程建设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三)加大补助资金监管。各区住建局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工程量,加快补助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做好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挤占、挪用、滞拨等行为。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