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关于停止宁夏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10月21日
2025-11-05 09:37:54
宁建(建)发〔2025〕5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经研究,现就宁夏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以及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自2025年10月21日起,停止运行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信用平台”。
2.自2025年10月21日起,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施工、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停止应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信用分值。
3.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主体按照本通知,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510/t20251022_50606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