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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的通报

2025-10-30 08:46:59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25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全市共审查119项单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建筑面积54.8万㎡。通过审查发现:违反一般条文825条,违反法律法规条文3条,违反质量安全条文20条,违反强制性条文3条。

二、各专业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勘察专业

1.勘察报告中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缺少区域地质构造描述。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4.3.1。

2.勘察报告中场地单体工程持力层各有不同,未针对单体工程进行下卧层强度验算。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4.5.7。

3.勘察报告中缺少钻孔封孔回填质量情况。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第4.2.6条。

4.土工试验成果报告、水土腐蚀性分析成果报告缺少试验、审核、试验负责人签字。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2.0.6

5.勘察任务委托书缺委托单位签字盖章。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2.0.6

6.土工试验综合成果表未明确说明整个试验依据的技术标准。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5.4.1。

(二)建筑设计专业

1.设计依据缺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2.生产厂房的设计说明和各层平面图中未注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生产产品名称、耐火等级和同一时间工作人员数,未明确是否为人员密集车间。违反豫建设计〔2023〕280号文1.1.8条,安委2014第9号文。

3.设计说明中门窗工程中未体现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等级等性能指标。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第4.3.3.6条。

4.消防设计内容不完整,缺少设计依据、消防救援口的设计说明、外墙保温材料设计说明。违反《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1.1条。

5.无障碍卫生间门净宽小于0.9m。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2.5.4条。

6.未明确车库整体建筑规模及出入口车道设置情况,充电车位及无障碍车位设置情况。违反《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 1.0.4、4.2.6 条。

7.总图未标注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防火等级;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1.8条。

8.垃圾收集间的门未设乙级防火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2.3条。

(三)结构设计专业

1.总说明中未注明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构件接触面的处理方法。违反《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表11.4.2-1。

2.总说明中楼梯间及人流通道的填充墙未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违反《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2010(2024年版)第13.3.4条。

3.总说明中未注明正负零的绝对标高。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4.3条。

4.出屋面砌体女儿墙构造柱间距未满足《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2015第4.4.2条要求。

5.计算书封面上未加盖结构注册章。

6.未明确基础、混凝土柱的保护层厚度,缺少相关说明。违反GB/T50010-2010(2024年版)第8.2.1条。

7.总说明中混凝土普通砖未采用相应的专用砂浆。违反《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第3.4.4条。

8.有相交角度大于15度的斜交抗侧力构件,地震信息中未计算该方向上的水平地震作用。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5.1.1-2条

(四)给水排水设计专业

1.设计依据中缺少:《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2.公共卫生间卫生器具设置不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第3.2.14条规定。

3.水加热器的冷水供水管上未设止回阀。违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第6.8.8条。

4.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未设阀门(井)。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第8.1.4条。

5.公共卫生间洗手盆未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式水嘴;公共卫生间蹲(小)便器未采用感应式、延时自闭式冲洗阀。违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第3.2.14条。

6.室内生活废水排水沟与室外生活污水管道连接处未设水封装置。违反GB50015-2019第4.4.17条。

7.消防水箱设置高度不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2条规定。

8.消防泵房未设置挡水门槛。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5.14条。

(五)暖通设计专业

1.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未装设防护罩、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违反《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7.2.2条。

2.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未装设防护罩、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违反审查要点要求。

3.多页排烟口、各类防火阀规格和数量未列入设备和材料表。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未明确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违反《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第2.0.5条。

5.地下车库排风系统未考虑消声措施。违反《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3.2.8条。

6.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未采用不燃材料。违反《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5.2.7条。

7.机械排烟系统的常闭排烟阀未设现场手动开启装置。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2.3条。

(六)电气设计专业

1.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未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违反GB51309-2018第3.2.9条。

2.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照明未进行节能控制。违反GB55015-2021第3.3.8条。

3.电动卷帘门配电回路未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违反GB51348-2019第9.4.3条。

4.电梯井道内敷设的线缆未采用阻燃型线缆。违反GB51348-2019第9.3.6.4条。

5.消防配电回路与非消防配电回路在其分界处未设置设防火隔断。违反GB51348-2019第13.7.8条。

6.敞开楼梯间入口上方未设置出口标志灯。违反GB51309-2018第3.2.8条。

7.应急照明与其他照明的电缆,在同一桥架内敷设时,未采用金属隔板隔开。违反GB50054-2011第7.6.19条。

8.安全防范系统进出建筑物的电缆,在进出建筑物处未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违反GB50348-2018第6.11.4条。

9.一层门厅处未设置便于残疾人使用的照明开关。违反JGJ242-2011第9.2.4条。

10.竖井内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配电干线未采用矿物质电缆。违反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3条。

11.无障碍卫生间未设置呼叫信息系统。违反GB51348-2019第17.2.8条。

12.(人防)封闭楼梯间应急照明未单独设置配电回路,违反GB51309-2018第3.3.4.1条。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强化主体责任。各勘察设计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对照各专业存在的问题认真研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质量控制,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持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学习,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健全完善质保体系,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二)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审查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切实保证施工图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

(三)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监管摆在重要位置,将事前勘察设计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质量抽查相结合,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发挥信用惩戒效能,加大对勘察设计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着力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不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平顶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审质量汇总表(三季度).xls

 

原文地址:http://zjj.pds.gov.cn/contents/36457/723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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