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漳州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化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2020〕8号)、《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漳建审改〔2024〕3号),经研究,我局拟近期开展2025年上半年漳州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4月—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抽取比例不低于10%。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问询座谈、系统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自二十大以来在漳承揽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代理业务,检查材料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上的项目备案材料为主,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编制招标文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操纵评标结果、恶意竞争、与投标人围标串标等问题;二十大以来未在漳承揽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即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没有项目的机构),重点检查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完成的项目是否存在转让代理业务的行为。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被考核机构需如实填写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表(详见附件2)和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之前提交至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电子版发送邮箱,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地址: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二楼建筑业科,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931236,邮箱:zzzjjjzyk@163.com)。
(二)本次检查结果将直接应用于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升代理服务质量与专业水平。同时,须对照检查细则全面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动整改问题隐患。
(四)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导服务,强化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机制,通过适时开展调研抽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警示,对严重违规行为联合惩戒。
附件:1.漳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考评表
2.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表
3.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情况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漳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考评表
序号 | 考评 内容 | 分值 | 考评标准 | 考评得分 | 备注 |
1 | 项目组成员情况(5分) | 5分 | 项目组成员是否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规定。 | 存在一名非本单位人员(以社保认定为准),本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扣3分,项目编制人不符合规定扣2分,项目其他人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2 | 入场代理行为(10分) | 3分 | 进场人员是否属于项目组成员或本单位人员 | 存在一名非项目组成员或本单位人员,本项不得分。 | |
2分 | 进场人员数量少于报备的数量 | 每少1人次扣1分(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扣5分),当进场人员未达到组成项目组的最低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 |||
5分 | 是否存在未落实规定的开标程序和要求或对开标程序和要求不熟悉,导致开标秩序混乱或影响开标进程的 | 如存在本项不得分。 | |||
3 | 代理成果文件质量(45分) | 15分 |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条款。 | 扣5分/每条款/每份文件,不同文件可累加,扣完为止。 | |
4 | 15分 | 违反市级以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 扣3分/每条款/每份文件,不同文件可累加,扣完为止。 | ||
5 | 15分 | 因招标文件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不严密、产生歧义被投诉且经查实的 | 只要存在,本项即不得分。 | ||
6 | 合同执行情况(20分) | 2分 | 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或未采用招标代理合同范本或存在违反法律、文件规定条款的扣2分;合同中未明确委托标的、委托范围、服务酬金、签订日期、盖章签名等主要内容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7 | 8分 | 招标代理过程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时限要求。 | 未在规定的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不同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招标代理过程各环节(含招标备案)不符合时限等要求,每个节点每次扣2分,各环节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 | ||
8 | 10分 | 1.是否存在转让代理业务情况;2.代理项目负责人或招标文件编制人是否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3.代理项目负责人或招标文件编制人对所代理项目的熟悉情况 | 1和2只要存在,本项即不得分(以项目组人员社保或内部转让协议或其他实质性材料进行认定);询问项目负责人及招标文件编制人每人5个有关项目问题,回答错误的每个问题扣2分,3个及以上问题回答错误的视为非本人从事该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扣10分)。 | ||
9 | 企业实力(10分) | 10分 | 对在漳人员情况进行考核 | 按在漳人员可组成项目组的个数进行计分,每个项目组2分,最高10分。 | |
10 | 通常行为分(10分) | 基本分10分,扣完为止 | / | 因市场行为被行业监督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一次扣5分,被约谈的,一次扣3分,被曝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5分 ;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省招标监管平台亮“红灯”的,每个“红灯”扣2分,经督促未及时整改再扣4分。 | |
11 | 加分项 | 加分不设上限 | / | 受到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级行业监督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同一表扬事项按照就高原则加分;本单位员工(指加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技术咨询专家库的员工)被行业监管部门邀请参加检查或受招标人邀请提供技术支持的,每人次奖1.5分。 | |
考评得分 | 考评得分100分及以上的按100分计。 | ||||
注:1-7考核项以随机抽取的被考核机构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的项目为考核依据;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没有项目的被考核机构,若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完成的项目不存在转让代理业务的行为,其1-7考核项的分值按本次抽取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有项目的考核机构相应考核项的平均分值计算。
考评人: 中介机构负责人:
附件2
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 办公电话 | 填报时间 | 企业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 | 驻漳负责人 (如有) | 手机 | ||||||||
联系人 | 手机 | 企业地址 (如有驻漳填写漳州地址) | |||||||||
机构受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
机构受表彰情况 | |||||||||||
公司在漳人员姓名 | 职称 | 工作年限 | 学历 | 另附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 |||||||
注:1.表中不良行为及表彰仅填写机构自2025年1月1日至今情况,并另附证明材料;2.公司在漳人员需另附其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材料;3.若表格数量不够,可另附纸张填写。
附件3
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情况表
(仅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项目的机构填写)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 办公电话 | 填报时间 | 企业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 | 驻漳负责人 (如有) | 手机 | ||||||
联系人 | 手机 | 企业地址 (如有驻漳填写漳州地址) |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采购单位 | 项目投资性质 | 项目组负责人、文件编制人员、其他人员等项目组成员名单 (另附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 ||||||
注:1.表中不良行为及表彰仅填写机构自2025年1月1日至今情况,并另附证明材料;2.项目仅填写2024年1月1日以来没有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的项目;3.项目组负责人、文件编制人员、其他人员等项目组成员需另附其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材料;4.若表格数量不够,可另附纸张填写。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5171559768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