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关于限期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退房及租金清缴手续的公告
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
我局负责晋中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近期,在公租房巡查中,发现部分住户存在长期闲置房屋并欠缴租金(均已达到六个月以上)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双方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严重浪费公共资源。我局联合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络等多种方式尝试与相关承租户沟通,均未能取得有效联系。为规范公租房管理秩序,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现对无法联系的承租户公告如下:
一、办理要求
请闲置公租房并欠缴租金六个月以上的且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承租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以下手续:
1. 结清所欠全部租金;
2. 办理退房手续,腾退房屋。
二、法律责任
若逾期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我局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租赁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视为承租户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届时,我局将联合公安、社区、公证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收回,屋内遗留物品将按法定程序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请相关承租户务必高度重视,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尽快办理上述手续,避免因逾期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
办理地址: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室(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
咨询电话:0354-3203905
特此公告。
附件:无法联系承租户信息清单 25.10.28无法联系租户信息清单.xlsx
原文地址:https://zjj.sxjz.gov.cn/gzdt/content_552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