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季度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亳建安〔2025〕13号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项目建设局,亳芜园区、谯城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暨勘察、设计、图审等工作季度检查的通知》等文件,我局于2025年9月22至27日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项目进行综合检查,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1个,发现问题隐患37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条;消防审验、备案共抽查项目11个(审验项目6个、备案项目5个),发现42条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均已通过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下发问题移交单,移交属地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
1.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工业项目监管机制不顺畅,谯城区、利辛县工业园区负责工业项目审批,而安全监管职权在属地住建局;涡阳县住建局负责1亿以上工业项目审批及监管,而1亿元以下工业项目由涡阳经开区负责审批及监管。二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不到位,除高新区外其余各县区均未建立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结论数据库,利辛县、谯城区、高新区未建立危大工程台账。蒙城县、亳芜园区、高新区三季度未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蒙城县三季度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在检查中发现1条重大事故隐患,亳芜园区未对发现的2条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约谈警示,高新区3条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清单管理。
2.市场行为管理方面。一是各县区均未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检查;二是对“未批先建”“三包一挂”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开展较差,亳芜园区、高新区、利辛县对在建项目“未批先建”“三包一挂”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未发现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利用“满薪满益”平台对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各县区能够对通报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约谈管理,但未形成工作机制,未定期利用“满薪满益”平台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管理。全市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岗率严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共50个,其中谯城区3个、高新区22个、亳芜园区8个,涡阳县4个、蒙城县9个、利辛县4个。
3.质量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县区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重视程度不够,对实体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抽查较少;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力度较小。各县区质量监管人员对检测监管把关不严,重视程度不够,对主要工序和涉及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材料检验认识不足,监督检查较少。如高新区对中联壹号院项目抽查较少,各县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未通过平台下发。
4.质量检测管理方面。一是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力度较小, 线上巡查发现,各县区在建项目不合格报告整改闭合工作推进滞后,具体未整改闭合数据为:蒙城县180条、谯城区94条、涡阳县51条、高新区57条、亳芜园区49条。二是各县区质量监管人员对检测监管把关不严,重视程度不够,对主要工序和涉及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材料检验认识不足,监督检查较少。
5.绿色建筑管理方面。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针对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方面监管力度不够,未能发现项目存在问题,如未发现高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蒙城安徽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蚌埠雪茄烟生产部十四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利辛县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未同步建设光伏设施问题。
6.消防验收管理方面。一是消防审验档案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目录进行归档,存在缺项漏项,高新区无消防设计审查档案,谯城区、高新区验收、备案项目未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归档资料。二是消防设计审查监管不到位,主管部门仅依据第三方意见发证,未进行实质性审查,涡阳县设计变更缺少监管,未履行消防审查程序。三是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不规范,未按省厅指南要求开展现场评定,内容不全、漏验明显,未按图验收,缺少问题清单,如谯城区、涡阳县第三方意见替代主管部门结论,未在评定结论中填写评定意见或由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填写。四是违法违规行为依然突出,除谯城区、利辛县外,其他县区数据报送反馈不及时;高新区、利辛县、亳芜园区未能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整治。
7.农民工工资方面。各县区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基本没有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监察指引等文件的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力度较小;线下督查检查流于检查形式或检查次数明显不足;线上巡查力度小,对“满薪满益”平台预警处置滞后。
(二)在建项目
1.政策执行落实方面。各项目虽已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内容、时间安排等与实际不一致;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不足,未按要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未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复核情况等内容。
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一是部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质量不重视,过程隐蔽工程验收流于形式,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牵头落实不到位。如高新区中联壹号院项目建设单位未提供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相关资料。二是部分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和质量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如高新区中联壹号院项目外墙保温节能现场已施工至三层,未提供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和外墙保温工艺样板相关资料。三是部分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足,下发监理通知单仅限于整改回复,对具体问题整改的过程、结果,没有跟踪,监理资料记录内容不能体现项目施工过程。对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旁站、巡视不到位。如亳芜园区云鼎项目监理单位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实施细则内容与项目实际施工不符,蒙城县文昌府项目监理单位旁站记录内容不客观。
3.质量检测方面。一是部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度落实不严 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管理付主要责任,通过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制度认识不到位,不清晰。如亳州高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未在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项目检测计划。二是部分施工单位项目检测管理不规范,进场联合验收把关不严,部分项目存在建筑材料未经检测或检测结果未出具便直接应用与实体情况。如云鼎项目防水材料6月6日施工使用,该批次防水原材料无进场检验复试报告。三是部分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工序,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进场后不严格实施见证,如云鼎项目监理见证记录不规范,部分检测试样及现场检测活动未全过程实施见证,且无法提供见证影像资料。
4.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一是文件学习不深入,部分项目经理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熟悉、不了解,未组织人员学习最新版本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如云鼎项目、文昌学府项目、济人药业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经理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熟悉;济人药业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涡阳县城东农贸大市场项目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帐,未编制项目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未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熟悉。二是部分在建项目未使用省住建厅印发的最新版本安全日志,安全日志制度落实不到位,如亳芜园区云鼎项目未使用最新版本安全日志,谯城区亳州院子、利辛县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各1名安全员未记录安全日志。三是安责险制度作用未有效发挥,部分已购买安责险的项目,承保机构未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相关服务,未充分发挥安责险帮助企业抵御风险的预防服务作用,如谯城亳州院子、高新区中联壹号院、涡阳县城东农贸大市场项目、蒙县文昌学府项目等均未提供保险公司技术服务凭证。
5.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部分项目视频监控未与智慧监管平台联网;施工现场道路积尘未及时清理,裸土覆盖不完全。如中联壹号院扬尘检测仪、视频监控未联网;云鼎项目内部道路积尘严重,辅助道路未硬化,材料堆放区未硬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覆盖。
6.市场行为方面。一是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严格,如谯城区亳州院子项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李盼盼未参加考勤,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考勤天数不满足要求,监理单位周众志、田凯利、郭嘉利、刘亚辉、周振未参加考勤。二是合同管理不严谨,如城东农贸大市场项目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合同不规范,未提供安徽众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防水分包合同;三是监理在分包单位资质资格方面审批不严格,如城东农贸大市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雪茄烟生产部“十四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存在监理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格通过审核审批。
7.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一是部分实名制管理未落实不到位;如:涡阳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一期)二是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供。如:亳芜园区云鼎项目;三是建设单位未做到按月按比例足额拨付工人工资进农民工专户。如:利辛县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四是施工单位无法做到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谯城区亳州院子。
8.绿色装配式方面。一是监理实施细则未编制,高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亳芜园区云鼎项目涡阳城东农贸大市场项目监理单位未编制建筑节能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二是未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高新区中联壹号院、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亳芜园区云鼎项目、涡阳城东农贸大市场项目、蒙城文昌学府项目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节能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部署,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从严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各县区要抓好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加大查处力度,净化建筑市场。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严格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发挥“满薪满益”平台作用,强化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抓质量安全。要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推进业主开放日制度,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针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处理一批。
2025年10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ozhou.gov.cn/News/show/7009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