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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渭南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项目及市场主体行为检查的通知

2025-09-03 08:42:34

渭建发〔2025〕20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各招投标市场主体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招投标创新改革部署安排,深化市委、市政府“三个年”和打好“八场硬仗”活动,促进规范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项目和市场主体行为,不断深化电子化监管,着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席位分散制等招投标创新改革任务,扎实开展好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2025年度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和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安排,拟对受检范围内实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项目及市场主体执业行为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19日

二、受检范围

各县市区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2024年1月份以后实施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及其建设单位、中标单位;注册地在渭南市域内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渭南全市从事代理造价业务的域外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本次检查项目和企业名单为随机抽取,抽检比例县(市、区)行业监管部门50%,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企业为20%,项目为上述范围的10%。

三、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招标人)实施的招投标项目招标过程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先建后招或虚假招标现象;在建其他工程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现象;实施的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发包现象;在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时是否做到程序合法、比选依据是否科学合理,合同签订是否按时、合规。

2.中标单位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现象;合同签订是否按时合规,是否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内容,总包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现象,是否存在擅自更换中标项目负责人现象。

3.被抽查项目的评标专家评标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与其它行为主体串通现象;是否存在评标“小圈子”现象;是否存在要挟招标人、超标准索要报酬、收受贿赂行为。

4.招标代理机构的场所、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代理合同签订及代理服务费收取是否合规;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返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操纵投标、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现象;招投标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5.从事工程造价编制企业的场所、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造价委托合同签订及服务费收取情况;在《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注册应用情况。

6.各县(市、区)招投标监管部门是否依法依规行使监管职权,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操纵招标人、评标专家、为围标串标提供帮助,对招投标问题线索的查处是否有力,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处置是否妥当、彻底;市住建局下达2025年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任务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1.思想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各市场主体、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准备,积极主动配合好此次检查。

2.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资料。各受检单位、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提供所需表格、文档、合同、报表等要求提供的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受检单位提供简要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单位概况、人员配备、近年业绩、经营状况;各县(市、区)按照“检查内容”第6项准备)。

3.认真核查,依法依规查处问题。行政监管部门对受检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省住建厅诚信一体化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监管系统进行认真核查。如出现弄虚作假或所提供纸质资料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不符现象,将对提供资料单位进行严厉问责处理。

4.客观公正,依规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行政监管部门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等媒介依法予以公开。

5.严格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参与本次检查的工作人员及随机抽取的专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保持廉洁自律,坚决杜绝收受被检对象礼品、礼金,接受被检对象宴请,一经查出,从重从严处理。

附件:渭南市住建局2025年市场主体检查情况统计表.xlsx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jj.weinan.gov.cn/xwzx/tzgg/1962442645175263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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