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信息公示 2025年8月26日
2025-08-28 09:05:3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规定,经审查,以下项目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类型 | 总间数(套) |
1 | 抚顺市新抚区保障性住房项目 | 抚顺市建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 538 |
公示期: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
监督电话:024-57612730 联系人:赫静姝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11/20250826/a1b249e8-7885-479a-bbc1-2086b0d520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