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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住建局关于继续执行《崇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08-13 08:10:38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崇左高新区管委会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11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实施《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崇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崇建字〔2024〕37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经我局研究,该文件继续执行。

附件:崇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tzgg/t19305521.shtml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tzgg/t233934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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