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24〕73号)要求,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乐山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将《乐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对《乐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修改建议,请于2025年8月25日前反馈至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指导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邮编:614000;电话:0833-2150506;电子邮箱:1039656093@qq.com)。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乐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李先生、邓先生,办公室电话:0833-2150506。
附件:乐山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公示稿0718.pdf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507/20a2b982d8ea49ea8b482e3ecfc2344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