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关于加强汛期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亚湾、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当前,我市进入主汛期,为有效应对汛期暴雨、台风及高温等极端天气对城镇燃气设施及厂站建筑物安全造成的威胁,有效防范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做好洪涝防御和高温防范工作,保障城镇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汛期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研判。汛期城镇燃气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市安委办、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部门的预测,动态掌握雨情、汛情和高温等实时天气预警信息,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各燃气企业科学研判极端天气对燃气设施安全的影响,督促燃气企业组织专业人员,配齐专业设备,强化燃气管线巡查。对辖区内燃气管线、场站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穿越河道、铁路、易塌方区域、小区庭院管线及老旧管线进行重点巡检,确保汛期燃气管线及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系统开展厂站汛前排查,疏通排水系统,完成区域防雷设施检测、排水管网检修维护和清淤疏堵工作,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同时聚焦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台账,逐条逐项限时整改;针对正在进行的老旧燃气管网改造、“瓶改管”工程项目的施工,对施工工地、物资存放场所要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防止出现塌陷等情况。
三、加强汛期处置,提升应急效能。构建“人防+技防”的立体防御体系,对关键节点数据采集、传输及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天候监控,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解决,确保极端天气下数据传输准确、稳定;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汛期天气变化趋势,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通过智能终端将汛情信息,落实与燃气企业的响应联动机制。要建立高等级预警的“叫应”机制,第一时间电话提醒预警覆盖燃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及厂站站长,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叫应”到各责任人。针对持续强降雨和涝水长期浸泡造成场站、阀井、调压柜、埋地管道等设施设备基础沉降、位移或泄漏的,要督促燃气企业及时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关闭上游阀门,迅速处置。
四、扎实应急保障,筑牢安全底线。要督促燃气企业配足应急抢险队伍,按规模及相关要求储备防汛设备物资,开展专项培训,全员学习防汛知识、抢险技能和应急预案流程。明确企业的分级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实现指挥高效、行动有序、妥善处置。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后核查”制度,做好大雨后巡线人员1小时上线巡查准备工作;针对第三方施工风险,加强技术交底与巡查,预警违规作业行为,遇重大汛情及时请示指挥部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处置互助的协作机制,确保防汛指挥体系高效有序运转,快速有力处置各种险情。
五、强化高温防范,化解季节风险。 针对汛期期间可能伴随持续或交替出现的高温天气,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重点对暴露在阳光直射下的调压柜(箱)、阀门井盖、管道接口、法兰连接处等关键部位增加巡检频次和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因高温变形、密封圈老化失效等隐患。对液化石油气储罐、气化器等压力容器,必须落实喷淋降温、遮阳等应急防护措施,确保设备运行温度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要督促燃气供应站点、餐饮用户等用气场所严格落实钢瓶遮阳、通风存放要求,严禁液化石油气钢瓶(特别是实瓶)在烈日下长时间暴晒存放。同时加强配送环节管理,运输车辆必须通风良好,避免钢瓶在密闭高温车厢内长时间滞留。
汛期是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的关键时期和重要环节,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燃气企业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加强防汛备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调整安全管理各项部署,确保安全度汛,为城市平稳运行和群众生活提供安全和可靠的燃气保障。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zj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568/post_5568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