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阳光黄金家园等小区四十六宗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2025-06-23 19:46:41

受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7月3日10:00开始在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二楼开标室对阳光·黄金家园等四十六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

现状

租期/年

起租价

元/月

竞租保金

(元)

1

黄金家园A区31栋2号商铺

14.2

在租

3

354

1000

2

龙都嘉苑B区24-1号商铺

28.85

在租

3

979

2900

3

金色春城26栋5号商铺

115.72

空置

3

472

1400

4

章江南苑2栋7号商铺

24.39

空置

3

1442

4300

5

龙都嘉苑A区23-1号商铺

35.38

空置

3

969

2900

6

黄金家园A区9栋4号商铺

29.91

空置

3

1222

3600

7

黄金家园A区32栋3号商铺

14.22

空置

3

328

900

8

黄金家园A区33栋5号商铺

26.15

空置

3

1801

5400

9

吉泰新城金月里18栋1号商铺

25.4

空置

3

334

1000

10

吉泰新城金月里18栋10号商铺

63.28

空置

3

1188

3500

11

吉泰新城红月里20栋8号商铺

43.35

空置

3

309

900

12

吉泰新城红月里20栋11号商铺

41.47

空置

3

319

900

13

吉泰新城皓月里28栋第1层1号商铺

198.41

空置

3

711

2100

14

吉泰新城皓月里28栋第1层2号商铺

132.68

空置

3

477

1400

15

西域华城1栋1号商铺

43.31

空置

3

117

300

16

西域华城1栋3号商铺

61.11

空置

3

162

400

17

西域华城1栋4号商铺

43.31

空置

3

117

300

18

西域华城1栋5号商铺

61.3

空置

3

162

400

19

西域华城1栋6号商铺

61.3

空置

3

162

400

20

西域华城1栋7号商铺

43.31

空置

3

117

300

21

西域华城1栋8号商铺

61.11

空置

3

162

400

22

西域华城1栋9号商铺

42.96

空置

3

108

300

23

西域华城1栋10号商铺

43.31

空置

3

117

300

24

西域华城3栋2号商铺

57.46

空置

3

606

1800

25

西域华城13栋9号商铺

51.6

空置

3

720

2100

26

西域华城25栋2号商铺

42.77

空置

3

2944

8800

27

宜芬村1栋杂1-2号商铺

68.52

空置

3

189

500

28

宜芬村2栋杂5-6号商铺

68.58

空置

3

189

500

29

宜芬村2栋杂7-8号商铺

68.58

空置

3

189

500

30

宜芬村1栋2号商铺

40.85

空置

3

120

300

31

宜芬村1栋3号商铺

61.94

空置

3

171

500

32

宜芬村1栋4号商铺

39.39

空置

3

108

300

33

宜芬村1栋5号商铺

39.39

空置

3

108

300

34

宜芬村1栋6号商铺

61.94

空置

3

171

500

35

宜芬村1栋7号商铺

40.85

空置

3

120

300

36

宜芬村1栋8号商铺

39.39

空置

3

108

300

37

宜芬村1栋9号商铺

39.39

空置

3

108

300

38

宜芬村1栋10号商铺

61.94

空置

3

171

500

39

宜芬村1栋11号商铺

40.85

空置

3

120

300

40

宜芬村1栋12号商铺

39.39

空置

3

108

300

41

宜芬村2栋3号商铺

61.99

空置

3

171

500

42

宜芬村2栋4号商铺

39.43

空置

3

108

300

43

宜芬村2栋5号商铺

39.43

空置

3

108

300

44

宜芬村2栋6号商铺

61.99

空置

3

171

500

45

宜芬村2栋7号商铺

40.88

空置

3

120

300

46

宜芬村2栋8号商铺

39.43

空置

3

108

300

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按月缴纳;

2.租金递增方式:月租金每两年递增2%;

3.标的经营范围:标的1-46经营一般商业(一般商业不得经营汽修、餐饮行业),所有标的均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4.宜芬村小区临贡江沿河段店铺门前为电动车棚,商铺周边无停车场,小区仅限行人通过人脸识别门禁通行,禁止机动车通行;

5.原承租人如未缴清租金、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的情况下不得参与竞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如无违规违约的行为,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原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拍租:

(一)存在转租、转借及转让商铺的;

(二)合同期内累计欠租2个月(含)以上的;

(三)存在涉法涉诉违规行为的;

(四)擅自改变商铺结构或用途的;

(五)故意损坏商铺,未及时修复的;

(六)不依法依规实行腾退程序的;

(七)房管所日常管理中下达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整改的;

7.原承租人被取消竞租资格的,如原承租人为个人,其本人、配偶及双方名下的所有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社会团体等)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如原承租人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社会团体)的,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8.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面积的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二、竞租人竞租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原承租人也可以相同的报名方式参加竞租会,报名前须与委托方联系 并确认优先竞租权人身份,委托方提供的原承租人名单中的原承租人可在竞租会现场行使优先权。在竞租会开始前未经委托方确认的则不具有优先权。如优先竞租权人逾期未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房屋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5.与出租单位存在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否则竞租报价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方式

采取现场增价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标的物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则不需要现场举牌,可直接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竞租过程中如由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或者原承租人放弃,新承租人仍然从事相同行业的,新承租合同起止时间就按原合同约定时间顺延;如果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标的并从事不同行业的,竞租结束后签订临时合同,在原承租人腾退标的后,签订正式合同。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日12: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2: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5年7月3日10:00开始;

4.招租会地点: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日12: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经开区香江大道等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0797-7302628;

②招租机构: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 谢女士13767766848。

七、报名事项

1.竞租人需现场报名,并在2025年7月2日12:00前完成报名;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年7月2日12: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报名地点: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赣州市蓉江新区金色春城小区)谢女士13767766848;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陈女士 0797-8211167。

八、特别提示

1.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参与竞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原承租户须以本人身份进行报名),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样本);

3.参与竞租会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九、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原文地址:http://zjj.ganzhou.gov.cn/gzszfcs/c103503/202506/654de0dc8eb74510ba549de27134e50a.shtml

上一篇:呼伦贝尔市城建档案馆关于查询利用档案提供数字化档案资料的公告
下一篇:汕头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有关要求的通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