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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

2025-06-17 09:18:01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我市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相关管理规定。

(二)承担我市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信息、档案和统计工作。

(三)承担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并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管理、信息、档案和统计工作。

(四)承办我市本级住房对象资格审核及退出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

(五)参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工作和销售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档案管理,承办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回和回购等相关工作。

(六)参与拟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

(七)承办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是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科级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原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整合并入。人员编制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1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实有事业编制在编人员15人,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收入866.81万元,2024年预算总收入为883.15万元, 较上年减少16.34万元,较上年减少1.89 %,2025年预算总支出866.81万元,2024年预算总支出883.15万元,较上年减少16.34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6.34 %,主要原因是严控项目预算资金,根据2025年财政财力统筹计划安排。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收入866.81万元,比较上年预算总收入883.15万元减少16.34万元,减少1.89 %,主要原因是严控项目预算资金,根据2025年财政财力统筹计划安排。单位收入主要包括:北海市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三期工程(23栋、26栋及地下室A)项目预算金额为554.69万元,占总预算的63.99%;北海市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占总预算的23.07%;北海市公租房小区智慧云监管终端建设项目(一期)项目6.38万元,占总预算的0.74%;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设计费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占总预算的11.54%;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5.74万元,占总预算的0.66%。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866.81万元,比较上年预算总支出883.15万元减少16.34万元,减少1.89 %,主要原因是严控项目预算资金,根据2025年财政财力统筹计划安排。单位支出主要包括:北海市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三期工程(23栋、26栋及地下室A)项目预算金额为554.69万元,占总预算的63.99%;北海市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占总预算的23.07%;北海市公租房小区智慧云监管终端建设项目(一期)项目6.38万元,占总预算的0.74%;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设计费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占总预算的11.54%;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5.74万元,占总预算的0.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866.8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866.81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比较上年预算总收入883.15万元减少16.34万元,减少1.89 %,财政拨款总支出比较上年预算总支出883.15万元减少1.89%,主要原因是严控项目预算资金,根据2025年财政财力统筹计划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866.81万元,比较上年883.15万元减少16.34万元,减少1.89%,主要原因是严控项目预算资金,根据2025年财政财力统筹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均为项目支出,没有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为配租型住房保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因为本单位所公开的预算收入与支出仅为公租房建设项目的预算收入与支出,所以本单位2025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公开的预算收入与支出仅为公租房建设项目的预算收入与支出,所以本单位2025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公开的预算收入与支出仅为公租房建设项目的预算收入与支出,所以本单位2025年无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公开的预算收入与支出仅为公租房建设项目的预算收入与支出,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公开的预算收入与支出仅为公租房建设项目的预算收入与支出,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北海市本级项目5个,预算资金866.8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2)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北海市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一、二期工程,预算资金2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一、二期工程款,设1条数量指标:建成保障性住房(=3971套);设1条质量指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设1条时效指标:按照合同规定支出,支出流程符合财务制度(2025年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工程款结算(≤200万元);设1条可持续性效益指标: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户困难问题;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北海市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三期工程(23栋、26栋及地下室A ),预算资金554.69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北海市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项目三期工程(23栋、26栋及地下室A)项目工程款结算,设1条数量指标:建成保障性住房(=990套);设1条质量指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设1条时效指标:按照合同规定支出,支出流程符合财务制度(2025年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工程款结算(≤554.69万元);设1条可持续性效益指标: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改善民生,安居保障;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文件下载:

附件1: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11.xlsx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bmysgk_19/t211930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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