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压紧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审验质量管控,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川建消监函〔2025〕1700号)工作要求及我局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办结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含备案)项目。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市级抽查与县(区)交叉检查相结合、资料评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随机抽取各县(区)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共3个。
三、检查内容
(一)对抽取的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案卷资料开展评查。重点检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手册》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二)对抽取的消防设计审查项目图纸进行技术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单位和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技术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等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的情况。
(三)对抽取的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开展实地检查。根据消防验收项目的消防设计内容、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情况,随机确定抽查部位及内容。重点查看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是否存在降低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四)消防审验执法实地检查
1.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情况。
2.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
(五)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及廉政制度落实实地检查
1.是否对专家行为开展监督管理;
2.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3.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
4.是否存在由建设单位代付评定费用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资料提交阶段(11月10日前)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抽取到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全套资料,按照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评查规则》进行归档整理,并以县(区)为单位打包报送至我局。
(二)集中检查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1.案卷评查。负责检查的县(区)对被检查县(区)抽查的项目检查消防审验手续资料完整性,案卷评查按《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评查规则》进行评查打分(附件2、附件3)。
2.实地检查。负责检查的县(区)对被检查县(区)抽取的项目实地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质量、消防审验执法、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及廉政制度检查,其中消防验收质量检查相关技术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参与。
3.技术检查。对抽取已办结的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技术检查由市局统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图纸进行技术核查。
4.市级抽查。市局将对提交的资料及项目审验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三)企业陈述(12月11日—12月18日)
负责检查的县(区)将案卷评查和质量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被检查县(区)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针对检查反馈结论有异议的,相关县(区)和企业可进行书面申述,并提供佐证资料,由负责检查的县(区)进行复核认定。
(四)整改处理阶段(12月19日—31日)
检查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对工作质量不高、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在本次检查开展前,自查整改相关问题。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作人员,由分管负责人带队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含附件2至5)报我局。
(二)受检项目相关单位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检查人员要严实工作纪律作风,坚持轻车从简、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检查抽查项目暨交叉抽查检查安排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案卷评查记录表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案卷评查记录表
4.消防审验执法现场核查记录表
5.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及廉政制度落实核查表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xwdt/tzgg/232349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