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桂林市档案馆2#办公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公示
2025-06-11 16:43:22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公示桂林市档案馆2#办公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十一条规定,拟对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为:03268AEN23—2500161)予以公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详见附件)。
公告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21日。
如对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办公室。
联系地址:桂林市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541100
联系电话:0773-2851573
附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桂林市档案馆2#办公楼)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506/t20250610_2872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