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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建局关于解决城区管养范围存在的道路破损维护城市形象的建议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2025-09-26 08:39:33

桂 林 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办理结果分类:A 市住建函〔2025〕27号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欧阳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管养范围存在的道路破损维护城市形象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市政规〔2022〕7号)规定,我市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养已明确实行市、区分级负责制,按市本级和城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落实资金。据了解,目前城市道路维修任务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主要是城区政府管理养护的道路,因城区政府财力有限,维修工作难见成效,导致群众认为部门与城区政府相互推诿扯皮。

二、进展情况

近年来,城区政府养护的部分道路病害(如坑槽、裂缝)未及时处理问题日益凸显,我局已高度关注城区道路养护问题,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城区市政道路修复。在2024年桂林市主城区主次干路洪涝灾后恢复工程中,我局配合财政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60万元用于城区市政道路修复,修复面积达24560㎡。目前,各城区正按计划开展修复工作。如五里店路(目前正进行路面基础处理,预计年底前完工)等;二是对城区部分亟待修复的道路进行摸排,建立项目库。据统计,目前六城区上报所需维护的城市道路共24条,所需维护资金约6440万元。三是对纳入项目库道路按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对于满足移交市级管护条件的道路,积极争取纳入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实施。如黄桐路暴雨洪涝灾后应急恢复工程(目前形象进度62%,完成投资250万元);对于不满足移交市级管护条件的道路,通过指导城区以包装项目的方式,争取纳入海绵化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推进。

三、后续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发现并加强道路破损修复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同时,我局将按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科学性和系统性的要求,尽早组织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交通出行环境。

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

签 发:刘江帆

联系人:李富明 联系电话:0773-289767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兴安县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印发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gzdt/202509/t20250925_2913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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