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建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筹划储备、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
(八)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十一)承担北海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
1.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
3.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
4.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5.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
6.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7.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8.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9.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10.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
11.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其中,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管局,内部机构设置如下: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综治维稳和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志、年鉴、大事记工作。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测绘机构、房屋经纪机构的资质审查审批以及个人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交易与登记、房屋测绘面积确权、房产抵押、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个人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三)村镇建设科(名城保护科)
负责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镇、乡、村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北海市重点镇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查报批工作。
(四)标准定额技术科(总工室)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统一定额、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及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交流合作活动。
(五)建筑市场监管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认定或审查报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六)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并进行综合管理;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局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直属单位、局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行业收费和对外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对北海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进行监督管理。
(七)政策法规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执法稽查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
(八)物业管理科(房屋征收科)
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的标准制订、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原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遗留问题和信访工作。
(九)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管理。
(十)政工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负责因公出访报批;负责行业职称、执业资格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一)住房保障科(房改工作科)
起草并组织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负责直管公有住房的管理和改造、维修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单位集资建房审批、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审查、住房补贴发放、房改资金管理、个人政策性住房档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工作
(十二)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及相关监督调查等职责。
(十三)城市建设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市级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部分: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体情况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收入17658.37万元,总支出17658.3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756.1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市建设梗阻路项目预算收入安排。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756.1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市建设梗阻路项目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收入17658.3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756.1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市建设梗阻路项目支出。单位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7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58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支出17658.37万元,较上年减少4756.1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市建设梗阻路项目支出。单位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62万元、项目支出15123.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7658.37万元,总支出17658.3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756.1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市建设梗阻路项目预算收入安排。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756.1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市建设梗阻路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62万元、项目支出5543.75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107.3万元,主要用于市住建局机关退休人员经费,为2025年新增功能科目,无法与上年数进行比较。
2.事业单位离退休69.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开支,为2025年新增功能科目,无法与上年数进行比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35万元,为部门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2025年新增功能科目,无法与上年数进行比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68万元,为部门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2025年新增功能科目,无法与上年数进行比较。
5.行政运行1145.19万元,为部门机关、参公单位运行经费开支。较上年增加112.06万元,增加10.85%。主要是原因是2025年将质监站(参公单位)运行经费调整至行政运行经费功能科目开支。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7.02万元,为一般工作项目经费开支,较上年减少809.78万元,减少77.36%,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经费项目支出。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86.93万元,主要用于造价站的2025年单位工资、工作经费开支。较上年减少31.4万元,减少26.53%。主要由于该单位2025年部分社保、退休人员开支列入其他功能分类预算开支。
8.工程建设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勘察支出。为2025年新增功能科目,无法与上年数进行比较。
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14.34万元,主要用于原劳保办人员安置、办公区域消防设施维修、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开支,较上年减少45.91万元,减少4.8%,主要是由于减少房屋安全鉴定站预算支出。2025年房屋安全鉴定站已转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该单位2025年部分社保、退休人员开支列入其他功能分类预算开支。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19.15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中心预算、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预算等。较上年减少50万元,减少10.66%,主要是由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分社保、退休人员开支列入其他功能分类预算开支。
1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20.19万元,主要用于历史名城规划编制、城市更新服务项目、城市体检费用,较上年增加61.5万元,增加38.75%,主要由于2025年新增历史文化名城项目开支。
1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591.14万元,主要用于滨海国家湿地公园PPP项目。较上年增加1321.14万元,增加104%,主要是由于滨海国家湿地公园PPP项目2025年增加在此功能分类科目支出。
1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82.58万元,主要用于质监站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506.78万元,减少73.51%。主要由于2025年质监站基本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不在此功能分类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7.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80.16万元,主要由于上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不在此功能科目列支。
15.配租型住房保障1486.81万元,主要用于公有住房管理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公租房建设支出。较上年增加14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6.住房公积金186.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70.58万元,主要是由于2025年全部门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全列入本功能科目进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2050.18万元,较上年增加67.82万元,增长6.07%,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其中:
1.基本工资570.69万元,较上年增加39.98万元,增加7.5%,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津贴补贴246.17万元,较上年增加8.69万元,增加3.6%,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3.奖金282.77万元,较上年增加44.89万元,增加18.88%,主要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4.绩效工资297.31万元,较上年增加48.32万元,增长19.4%,主要是由于2025年比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9.35万元,较上年增加16.71万元,增长8.25%,主要是由于2025年比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6.职业年金缴费109.68万元,较上年增加8.36万元,增长8.3%,主要是由于2025年比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68万元,较上年增长15.96万元,增长17.02%,主要是由于2025年比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1万元,较上年减少4.77万元,减少44.24%,主要是由于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较2024年降低50%。
9.住房公积金186.21万元,较上年减少6.34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数较上年减少。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4万元,较上年减少34.02万元,减少43.47%。主要是由于2025年调整经济科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5.09万元,较上年增加64.67万元,增加29.34%,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其中:
1.办公费13.21万元,较上年减少2.96万元,减少22.41%,主要是由于2025年厉行节约,压缩工作经费。
2.水费1.67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加31.5%,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3.电费5.89万元,较上年增加0.79万元,增加15.49%,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4.邮电费19.53万元,较上年增加1.91万元,增加10.84%,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5.差旅费29.38万元,较上年增加3.91万元,增加15.35%,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6.维修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长0.01万元,增加0.03%,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7.会议费4.91万元,较上年增长0.31万元,增加6.7%,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8.培训费4.9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7%,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9.公务接待费2.36万元,较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5.8%,主要是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0.工会经费31.02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降低3.33%,主要由于2025年计提基数降低。
11.福利费3.1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64%,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5.63%,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3.其他交通费用79.32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6%,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39万元,较上年增加55.39万元,增长240%,主要是由于2025年新增两个预算单位及经济科目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35万元,较上年增加12.53万元,增长6.7%,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其中:
1.退休费156.23万元,较上年增加7.49万元,增长5.03%,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生活补助20.8万元,上年无此经济科目支出,无法进行比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2万元,较上年减少15.76万元,减少41.39%,主要是由于将生活补助经济科目分离单独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24.07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3.17万元,增长15.17%,主要由于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7.4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5.6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7.4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5.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预算单位,该单位公车1辆。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6.86万元,比上年增加1.54万元,增长28.95%,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四)会议费2025年预算安排4.91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同比增加6.7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
(五)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4.9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同比增加6.99%,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政府性资金预算958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其中:城市环境卫生支出9500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较上年减少5550万元,减少36.68%,主要由于2025年部分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由政府性基金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印刷费、劳务费、其他、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我单位2025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285.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5%,较上年增加64.67万元,增长29.34%,增长主要原因是2025年较2024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经济科目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77.83万元。较上年增加243.86万元,增长71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计划2025年对住建局办公楼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其中:
货物类采购24.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7%;工程类采购1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9.59%,服务类采购143.5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1.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均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业务使用,其中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公车1辆、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公车3辆、北海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为信息平台系统。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47个,预算资金15123.7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 | 12000 | 冯家江湿地公园正常运营、冯家江公园运营维护管理面积(≥5946.34亩)、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管理质量(符合《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条件) |
其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技术监督辅助工作(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 | 620 | 完成公共租赁住房7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增设、更新;直管公房计划完成租金收缴任务110万元;公租房商铺及人才周转房设施使用费计划完成租金收缴任务70万元,共计划完成180万元租金收缴任务,上缴非税管理中心。 |
其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技术监督辅助工作(北海市白蚁防治管理所) | 220 |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面积250万㎡、 白蚁防治复查面积1800万㎡。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住建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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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bmysgk_19/t211745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