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安全等管理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2025年5月27日,某工地围墙外附近发生一辆渣土车撞人造成一名学生身亡的交通事故,教训惨痛。虽然是交通事故,但各地住建部门和各参建企业也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要切实加强工地现场车辆运输安全等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交通导行报批
需要占用既有道路施工的,施工企业要根据现场情况科学编制交通导行方案,按要求编制和审批,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作业区现场设置“路长”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协助交警指挥疏导交通,人流密集或人流量大时段施工出入口应增加交通疏解员。确保施工车辆按指定的行车路线出入,并听从指挥员的指挥。借道通行时需预先处理中央分隔带紧急开口,保证足够的开口宽度。
二、加强围挡封闭管理
半幅封闭和临时封闭等大型的封路施工方案,应经过城市管理、交警和当地政府同意,并在施工前通过媒体发布信息。道路施工期间临时出入口设置应取得交警相关部门的同意,并有足够的警示标志,配备专职安全员值班。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市政道路、绿化带等城市公共区域的应经城市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出入路口或转弯部位的围蔽应使用能观察车辆行人状态的可透视多孔围挡。
三、按规定做好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道路工程预警区、过渡区、活动区及终止区交通导行标志、夜间警示信号、隔离设施、路障设置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和主管部门规定。施工路段危险性较大的路段(如转弯位、施工车辆出入口等位置)应设置车载式可变信息灯(带电池),确保夜间安全行车。异常天气状况时,应在施工预警区和出入口设醒目“前方雾大(大雨),减速行使,保持车距”的提示牌或可变情报板提示,让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提高警惕。“路长”和安全管理员应在异常天气增加巡查频率。
四、强化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施工区域车辆出入口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和车辆冲洗设备,并安排专人冲洗;设置围挡喷淋并定时开启,施工路面安排洒水抑尘;裸土、散料应及时覆盖,土方、散料采用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二是进入路面施工区的施工人员应全天候穿好反光服。三是施工单位应组织对项目所有交通运输参与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交底,并双方签名确认。四是项目负责人、“路长”及专职安全员应按规定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使用情况,保证数量并且位置准确,确保施工和行车及行人安全。五是施工单位应制定道路施工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至少半年组织现场演练一次。
五、切实做好工程车辆管理
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局2024年12月1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安全等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场内车辆管理。清城区工程运输车辆严格落实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2022年10月9日发布《关于调整扩大清远市清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和2024年3月9日发布《关于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企业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现场交通导行、围挡封闭、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查找与工程车辆相关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依法严肃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日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2021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