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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更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襄住新罚字〔2025〕第19号)

2025-05-28 15:14:35

案件名称

襄阳市顺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住新罚字〔2025〕第19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襄阳市顺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91420600MA494YQ37H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黄*

违法事实

2025年2月19日,襄城区燃安办在检查燃气时发现,宜城市小河镇有7家液化气餐饮用户使用的液化气来自于襄城区。襄城区燃安办现场调查询问商家发现,今年以来襄阳顺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宜城市小河镇7家餐饮店配送液化气,超出该公司取得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襄阳顺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宜城市小河镇餐饮店配送液化气行为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襄阳市顺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期限改正,由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办整改,并作出以下处罚:一、处3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19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20600MB1B903199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505/t20250526_38163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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