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住建局关于梅州市正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未配备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5-05-20 20:20:46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23﹞723号)要求,我局对市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过程中发现,位于梅州市东升工业园的梅州市正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未配备3个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位于梅州市客天下产业园的广东鸿基建材有限公司未配备1个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3个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4个混凝土试验员。
以上行为违反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梅州市正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前、广东鸿基建材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依法依规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773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