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工作标准及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2020年版)》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全面提高我市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用水、用气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局起草了《六安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工作标准及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0年6月6日-2020年7月6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zj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建设大厦20楼2004室,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93290719@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3925111。
六安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工作标准及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0年版)
1.总则
1.1为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全面提高我市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用水、用气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在《获得用水、用气提升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明确了用水、用气报装环节、报装材料、报装用时工作标准及相关服务规范。
1.3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各供水、供气企业。
1.4各企业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报装环节
2.1报审环节
2.1.1用水报审。客户向供水企业提交申请后,符合条件的,供水企业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客户经理提前介入,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以减少接入报装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并协助客户完成用水申请和受理。
2.1.2用气报审。客户向供气企业提交申请后,符合条件的,供气企业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客户经理提前介入,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以减少接入报装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并协助客户完成用气申请和受理。
2.2现场踏勘
2.2.1用水踏勘。供水企业通过现场踏勘,确定供水接入点后,统筹优化供水方案。无外线工程的,0.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确认和合同签订。有外线工程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在用户确认供水方案及预算当日,完成供水合同签订(用户确认时间不计入流程周期)。
2.2.1用气踏勘。供气企业通过现场踏勘,在确定供气接入点后,统筹优化供气方案。无外线工程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确认和合同签订。有外线工程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在用户确认供气方案及预算当日,完成供气合同签订(用户确认时间不计入流程周期)。
2.3接入挂表
2.3.1用水接入挂表。无外线工程的,供水企业在具备施工条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挂表。有外线工程的,供水企业在取得占、掘路等许可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并在客户已经符合安全用水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挂表通水(由于用户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挂表通水的时间不计入流程周期内)。
2.3.2用气接入挂表。无外线工程的,供气企业在具备施工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挂表。有外线工程的,供气企业在取得占、掘路等许可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并在用户已经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挂表通气(由于用户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挂表通气的时间不计入流程周期内)。
3.报装材料
3.1具备供水接入条件的用户,申请材料精简为《非居民用户接水报装申请表》1项。
3.2具备供气接入条件的用户,申请材料精简为《非居民用户接气报装申请表》1项。
4.报装用时
4.1无外线工程
4.1.1获得用水最多2个工作日(受理0.5个工作日,现场踏勘0.5个工作日,挂表送水1个工作日)。
4.1.2获得用气最多4个工作日(受理0.5个工作日,现场踏勘1.5个工作日,挂表送气2个工作日)。
4.2有外线工程
4.2.1获得用水最多9个工作日(受理0.5个工作日,现场踏勘2.5个工作日,挂表送水6个工作日)。
4.2.2获得用气最多9个工作日(受理0.5个工作日,现场踏勘2.5个工作日,挂表送气6个工作日)。
5.服务规范
5.1服务环境
5.1.1企业营业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保持整洁卫生,专用物品(章、戳、单册)等摆放有序,便利作业。有条件的,鼓励增添便民设施,提升服务环境。
5.1.2企业直接与用户接触的窗口人员、客服人员、安装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依法需持证上岗的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或在服务台规定位置放置企业统一编号工作牌,服务态度热情,用语文明礼貌。应熟悉所从事业务相关专业知识,能向客户正确解释有关问题。
5.2服务受理
5.2.1报装服务同时接受线上或线下申请,线上申请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手机APP或话务热线等受理;线下申请可通过企业营业厅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5.2.2各企业均需在属地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业务服务窗口,受理报装业务申请。
5.3服务公开
5.3.1企业报装材料及办理流程均需在线下、线上受理平台同步公布,确保流程公开透明。
5.3.2线下服务公开包括且不限于印制报装手册、报装指南,办理流程、服务承诺上墙。
5.3.3线上服务公开包括且不限于政务服务网事项公开、手机APP信息发布。
5.4服务跟踪
5.4.1事前跟踪。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通过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先期推送项目信息,由企业指定项目经理联系客户,了解用水、用气需求,提供接水接气前置咨询,指导网上申报或纸质材料填写,现场受理报装申请。
5.4.2事中跟踪。报装申请受理后,企业提供全程上门服务,指导填写供水合同、施工合同,主动递送相关发票,安排项目经理全程跟进项目进程,为用户提供“零跑腿”服务,全力提升服务品质。
5.4.3事后跟踪。企业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客户回访制度,对于客户在回访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记录在案,对合理的要求应逐条加以落实并向客户反馈。
5.5服务收费。企业为客户办理报装时,免费提供证件材料复印、报装申请单及相关合同文本,实现“零服务费用”。
5.6服务延伸。对需要办理市政破复、绿化移植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由项目经理指导客户赴相关部门办理,进一步方便客户,减少跑办。
6.附则
6.1本规范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6.2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实时修订。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public/6608291/9807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