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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05-08 19:23:02

各县(市、区)住建局、运城开发区建设事业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持续规范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秩序,结合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整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防范拖欠建筑业企业账款问题、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有关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现就2025年度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5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市局组织各县级住建部门组建14个交叉执法检查组,对13个县(市、区)和运城经济开发区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各县级住建部门分管建筑市场监管业务的领导带队,担任检查组组长,每组抽调不少于2名持证的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含组长),不少于3名专家为技术支撑。市住建局建筑业市场监管科指导并监督各检查组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并对中心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组对被检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和监管的建设工程企业、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建筑工程项目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项目数不得少于3个),建设工程企业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企业数不得少于2个)。

(一)住建主管部门方面

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提升监管服务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每年年初要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建立监管工作账,明确监管人员,对监管的工程项目,每个建设阶段应不少于一次检查(建筑工程可分为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安装和装饰装修或附属设施施工三个阶段,市政领域不同类型工程项目可参照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实际划分),包括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督查和整改落实记录。

(二)施工、监理企业方面

县级住建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企业核查监管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情况,梳理现有资质信息及人员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在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是否登记基本信息及现有资质的资质标准要求人员信息,且登记状态为审核通过。

2.企业现有资质和从业人员在智慧平台是否存在预警信息,是否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资质和人员进行合规整改,重点核查多次出现预警信息的企业。

(三)建筑工程项目方面

一是项目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方面。县级住建部门应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全面掌握县域内在建项目实施情况,每月动态更新所辖项目基本信息及参建主体信息,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项目、涉及宗教类项目、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农村集体用地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包括办理施工许可实行建设资金承诺的,核发一个月内资金未到位的行为)。

2.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3.是否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人资格、保函文本是否符合工程担保相关规定。

4.是否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内对完成的工程内容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5.是否落实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要求,成功对接新版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否准确采集全部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信息,实时更新上传考勤信息,且与实际一致。是否将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足额支付。是否依法规范签订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含简易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6.是否存在备案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工程项目规模要求、未到岗履职或履职情况差以及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已变更但未履行变更备案手续等问题。

7.是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通过专户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8.工程项目业绩信息是否录入四库一平台,录入信息是否真实,数据是否准确。

二是项目招投标方面。县级住建部门应建立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台账(招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及参建各方主体信息需完整准确),全面掌握辖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抽取不少于10个项目,查看是否签订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五方主体承诺书,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按照“一项目、一承诺”的要求分别签订承诺书,并对以上人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抽取不少于10个项目,查看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完成调查处置工作。

3.抽查存在异议投诉和行政复议的项目开展“标后评估”,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5个方面,查找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评审不合规、结果不合理等问题。

三是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县级住建部门应全面掌握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包括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安责险投保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项目重大事故隐患。

2.“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以及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情况。

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严禁线路拖地、拉结乱拉等现象;临时建筑消防安全管控情况,使用燃烧性能不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逃生通道保持畅通等。

4.高处作业安全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防护栏杆、防护盖板、安全平网、密目式安全网、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攀登作业的设施和用具是否牢固可靠;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是否设置水平安全防护等。

5.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检查频次不足、记录缺失;对隐患问题“视而不见”“查而不改”,或者整改不交圈、不彻底;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7.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围挡设置、车辆冲洗、场地硬化苫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

各县级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向好、保障行业平稳运行的重要作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细化任务分工,严禁重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的发生。各检查组依据检查情况,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见附件1、2),待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并将下发的执法建议书连同以上台账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电子版报送至sck2222905@163.com邮箱。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廉洁自律,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依法依规查处

各县级住建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应立即督导被检县住建部门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提升监管服务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将检查情况记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电子台账,严防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检查整改结束后,市局将对整改处置工作不力、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置不到位的县级住建部门进行约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存在重大监管执法问题的县级住建部门进行全市通报。

附件:1.建筑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

2.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

3.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4.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5.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

6.招标投标检查表

7.工程保证担保检查表

8.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核查表

9.工程项目质量核查表

10.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检查表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5/05/06/5232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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