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结合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两级2025年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市、区住建部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含机构及从业人员,含一、二手房交易,下同)是否存在未取得备案证、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公示不规范、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无法提供房源委托证明材料、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重点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费用,侵害交易当事人权益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2025年5月-12月,各区局采取日常巡查、双随机、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等方式开展检查,遇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市局报告,可采取市、区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检查。各区局应对辖区内不少于10%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于5月9日(星期五)前制定检查工作计划上报我局。检查发现问题的,要根据情节依法依规处理,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信用扣分、通报等措施,形成行业震慑。
(二)自5月开始,各区局每月底最后一天(节假日往后顺延一天)向市局报送当月《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整治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局要充分认识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对房地产经纪服务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强化社会监督。各区局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行业协会、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问题以及各类新媒体、报纸等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快速处理。
(三)树立严谨作风。各区局应认真检查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做好准确的书面记录,并留存清晰的录音录像证据。反复认真核实被检企业信息及检查情况,谨防上报材料中出现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检查情况。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568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