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公布《日照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1-14 16:18:57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日照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生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11/12/art_32695_103110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