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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外来务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公示(2024年第10批)10户

2024-11-14 16:18:57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2024年第10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5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4-2831152。

附件: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名单(2024年第10批)

2024年11月8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低保户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人)

备注
1W2024D0053主申请人覃伊幸本人452201********0024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万秀区税务局2800.002800.001承租单位公房0该家庭在配租公租房后退出现单位公房
2W2024D0054主申请人张日兰本人450821********3643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万秀区税务局2800.002800.001承租单位公房0该家庭在配租公租房后退出现单位公房
3W2024D0055主申请人卢爱南本人450422********2612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洲区大队2700.002700.001借住单位宿舍0该家庭在配租公租房后退出现单位宿舍
4W2024D0056主申请人罗观兰本人450421********6526广东金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200.002200.000.8承租市场住房0

5W2024Y0057主申请人苏思睿本人450421********8028梧州市卓丽职业培训学校2200.001666.670.4借住亲友房屋0

共同申请人宋勇江配偶450421********30312800.00
宋婉瑜女儿450421********30210.00
6W2024D0058主申请人李诗燕本人450421********4529梧州高新区外国语学校2000.002000.000.6承租市场住房0

7W2024D0059主申请人曾珍珍本人450422********0821梧州市龙华小学2200.002200.000.8借住单位宿舍0该家庭在配租公租房后退出现单位宿舍
8W2024D0060主申请人覃钊丽本人450481********2425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2753.372753.371承租市场住房0

9W2024D0061主申请人陈银安本人450821********4739广西梧州市塔塔商贸有限公司2630.001960.000.6承租市场住房0

共同申请人陈炎生父亲452524********4711梧州市长洲区电工海汽车修理厂2000.00
江旭连母亲452524********4727梧州市长洲区电工海汽车修理厂1250.00
10W2024Y0062主申请人岑颖凤本人450422********26682000.001266.670.4承租市场住房0

共同申请人贺鹏配偶452328********211X1800.00
贺奕雯女儿450328********2124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283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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